5月27日上午,学院在屏风校区7206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暨警示教育会,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院长助理出席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白凌婷主持。
会上,学院邀请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谭和平教授以《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题,围绕“学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前提、知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直接目标、明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在要求、守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等四个方面内容为大家作了一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白凌婷,李雷和饶蠡三位同志分别领学了《条例》总则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的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与会人员还一同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高压惩治腐败》。
白凌婷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学院党委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并就下一步学习教育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学有重点,准确把握学习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党的纪律规矩,充分认识重要性,确保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守党纪底线;二要学有章法,在深学细悟、强化教育、结合融合上下功夫,系统学习《条例》,理清逻辑框架和体系结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学习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深化学习;三要学有目标,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高党性修养,坚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四要学有所成,将学习教育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学以致用,将其转化为推动学院发展和个人成长的动力。
会议现场
(一审:梁译匀;二审:饶蠡;三审:白凌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