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真实和准确,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确定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学院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定与排序。商学院2022级共计认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55名,突发事件特殊困难学生18名,比较困难学生135名。
现将商学院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天。时间从2022年9月29日起至9月30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个人真实情况(含姓名、学号、专业、班级),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王老师、江老师
电 话:0773-3698150、0773-5892331
电子信箱:glutsxyxgb@126.com
附件:1. 商学院2022-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2022级)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